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在节约型机关创建中的应用问题
发布日期:2019-10-23 09:55 信息来源:省人防办机关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创新性实事】

机关服务中心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习总书记对新时代山东工作的总要求总定位,牢牢把握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这个根本要求,机关服务中心坚持问题导向,结合我办实际,就推动能源合同管理在我办的应用进行了研究落实,提出了具体措施。

一、工作开展情况

7月30日,中心安排专人到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处进行了座谈交流,节能处的钟处长向我们介绍了我省在公共机构中推动能源合同管理的重要意义、方式手段、方向和现状:一是生态文明建设是“十三五”规划的重要内容之一,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是我国的基本国策,节能减排示范单位的创建,公共机构要做标杆;《山东省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发﹝2010﹞47号)也要求,省级机关要率先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方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各级政府机构要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按照合同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支出视同能源费用进行列支。二是开展公共机构能源合同管理,可以大大降低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资金和技术风险,是行之有效的节能措施。合同能源管理是发达国家普遍推行、运用市场手段促进节能的服务机制,节能服务公司与用户签订能源管理合同,为用户提供节能诊断、融资、改造等服务,并以节能效益分享方式回收投资和获得合理利润。合同能源管理也是加强机关自身建设的内在要求,是推进我省新旧动能转换,发展节能服务产业,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客观需要。三是《山东省机关事务工作改革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鲁事管发﹝2018﹞6号)要求:节约型机关建设,以2015年能源资源消费为基数,2020年人均综合能耗下降11%、单位建筑面积下降10%,人均用水量下降15%。“实施智慧节能应用示范工程,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推进能源资源消耗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推进机关事务保障模式创新,全面提升机关事务管理信息化水平”“再造工作流程”。四是公共机构节能虽在节能四大领域中占的份额小(3%~5%),但却是财政资金供养单位,要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公共机构节能现在采用的方式主要是:能耗统计季报、能耗宣传周宣传及能耗监测体系建设(主要是分区:一楼一区一室等;分类:水、电、气等;分项:电梯、插座等),前几年推动过,但因为种种原因已停止,下一步要继续推动。还介绍到,济南市章丘区作为节能减排示范标杆,2014年已经分三个阶段实施,目前已落实完成企业和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今年推动第三阶段落实。

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前我办能源利用基本状况

我办耗能形式主要为电能。主要是建筑照明设备和空调系统。建筑照明设备主要包括:日光灯、筒灯、吸顶灯、射灯、灯泡等。亮灯时间平均每天6小时,总计数量大约1440支左右;空调系统主要采用分体式模块机组进行制冷制热,相对维护工作比较复杂,维护费用较高。电能主要用于办公设备、空调系统、水供应、照明等方面,能源管理方式较为落后,能源管理基本靠人力,无能耗监测系统,分支能耗无法有效及时抓取,损耗大、效率低、运行维护成本高,成为制约我办节能降耗工作的瓶颈,节能改造势在必行。

我办作为省直公共机构之一,在绿色发展、新旧动能转换、节约用能方面负有引领社会的责任,理应在建设节约型社会方面率先垂范,以用电节能降耗为试点,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探索研究节约型机关建设的新思路、新方法。

三、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新机制的引入

合同能源管理(EPC)兴起于20世纪70年代,在美国、加拿大、欧洲、日本等发达国家发展十分迅猛。合同能源管理是指节能服务公司和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项目、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提供节能项目用能状况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施工、设备安装、调试、运行管理、节能量测量和验证等服务并保证节能量或节能率,用能单位保证以节能效益支付项目投资和合理利润的能源效率改进服务机制。合同能源管理的实质就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一种节能业务方式。近年来,我国积极引入这一模式,出台了相应的财政奖励和税收优惠鼓励政策,并于2010年8月正式颁布了国家标准《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旨在将合同能源管理作为一种新型的市场化节能新机制加以大力推广。

我办的用能系统承担着人防指挥所的任务,系统较为复杂,用能规模比较大,且用能系统新老结合,日常维护保养工作量较大,个别设备老化较为严重。机关服务中心的工作重点是提供优质的保障服务,由于能源专业技术和专业节能管理人才相对欠缺,这是进一步搞好节能工作所面临的实际困难。为此,我办应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来推动节能工作,从而为创建节约型机关奠定基础。

四、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基本方案及优点

合同能源管理类型通常包括节能效益分享型、节能量保证型、能源费用托管型三种。这三种类型各有特点,结合我办用能系统运行现状,适合采用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该方式是将用能系统采用整体打包,运用能源系统综合诊断方法,通过综合节能改造,提升整个用能系统的综合能源利用效率。为了确保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成功实施并获得预期的节能效果,我办应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到厂家、进行再调研、考察,并在合同签订前与能源管理公司方开展详细的项目方案研讨工作,制订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项目实施方案,具体包括:

(一)论证项目节能技改方案,评估项目节能潜力

合同签订前,应要求能源管理公司做出合同期内将实施的主要节能技改方案,并组织相关人员对这些方案的可行性和节能潜力进行评估,确保实现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目标。

(二)界定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范围

即项目边界条件,并对项目界定范围内的主要耗能设备,包括附属设备等,进行登记造册。项目界定范围内的各主要耗能设备、能量输运系统以及用能末端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保养与维修等仍由能源公司方负责,我办具有建议和监督管理权;合同期内实施的所有节能技术改造,必需在改造前出具详尽的改造方案和可行性报告,并报我办审核、批准和备案;合同期满后,能源管理有限公司所投资的节能设备和节能收益将全部归属我办。

(三)确定项目能耗基准条件

应确定基准年度的供应时间、设备老化和自然天气条件的基准条件。当合同年度内,这些条件与基准条件相比,发生较大的改变时进行必要的修正,并约定相应的修正方法。节能改造项目由合同能源管理公司全额投资、全权运作,并对节能改造的效果负责,我办无需承担相应风险。

(四)确定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的节能效益分享原则和项目合同期限

为了避免合同期内每实施一单项节能技改项目,合同双方需进行烦琐的节能量测算与确认工作,同时确保我办不承担任何风险,确定按项目合同年度核算收入总金额的一定百分比作为我办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的节能收益。按照能源管理公司对项目的实际投入改造费用,对我办实际年平均用电量,经论证最终确定合同年限,这样,既简化了操作,又保证了我办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的节能收益。我办在无需太多投入的情况下,从项目启动起即可节省节能改造、能源消耗等费用支出,并且在合同期满后还可得到合同能源管理公司所投入的节能设备,继续享受项目所带来的源源不断的节能收益。

(五)确定项目结算方法

合同年度内对项目界定范围内消耗的水和电分别装表计量,由能源管理公司按表付费。我办则按照合同年度的合同价格支付能源管理有限公司费用。每合同年度末,合同双方根据约定的修正原则对该年度的能耗进行修正,并根据修正的结果进行年度总核算。

(六)明确项目管理方法

该项目运行维护由能源管理公司负责,我办机关服务中心配合该系统的日常管理并协调与其他相关单位的管理,我办省却对界定范围内能耗设备的节能管理。相对于自主聘请节能专家设计节能方案、采购节能设备、督导施工、聘用工程师操作维护、自行运营,合同能源托管不但避免了我办自主进行节能改造和管理带来的繁冗工作,还降低了运营成本,且更便于管理;与此同时,我办可快速提高能源利用整体水平。合同能源管理公司通过其专家团队,综合采用成熟的节能技术、稳定高效的节能设备进行项目整体运作,相对于我办自行寻找节能设备,分期分散进行单一节能技术改造,托管之后不但可避免重复投资造成的浪费,而且使我办能源利用整体水平提高,节能更有保障。

五、预期实现

在全省深化改革、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的攻坚阶段,我办实行合同能源管理,高点定位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始终走在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的前列,一是符合深化后勤保障社会化改革的要求,有利于深入挖掘我办节能潜力,在享受到专业化节能服务的同时建立一套完善的节能管理机制,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二是能为我办将来进一步加强对用能系统能源消耗计量与控制,正确评估我办能源系统的现状及节能潜力提供更为详实的依据。三是能够在中心发展理念发展定位上念上实现新转变,把满足于完成保障任务为目标转变为增强保障服务意识、提高保障服务质量、强化创一流服务保障为目标;在发展动力上实现新转变,为安全生产工作提高保障服务科学化水平;在发展途径上实现新转变,进一步完善管理模式,在原有管理模式的基础上进行深化、拓展、提升,稳妥有序创新,从依赖人的管理模式转变到人+新技术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