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各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2019年省人防办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切实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水平。
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9年6月17日
2019年省人防办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做好2019年省人防办政务公开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全省人民防空重点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着力推动行政权力全过程公开、公共服务全流程公开、社会关切全方位回应,持续做好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平台建设,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2019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加强政策落实公开
(一)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围绕“放管服”改革新任务新举措,着力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压减行政许可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推行办事服务事项集成式、一站式公开。(法宣处、工程处负责)
(二)加强权责清单管理信息公开。按照《省委编办、省司法厅关于规范和完善全省各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鲁编办〔2019〕94号)有关要求,编制全省人防系统权责清单通用目录及省人防办权责清单,并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法宣处牵头负责,各有关处配合)
(三)推进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做好政府信息管理等基础性工作,建立规范性文件公开台账,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底数清晰,做好与公文管理系统和合法性审核管理信息平台的衔接。推进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加大对违反公平、开放、透明市场规则的政策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力度。建立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根据清理结果,及时在“文件修改废止”栏目公开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并在门户网站已发布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确标注。(法宣处、综合处负责)
(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公开。及时、准确、规范向社会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抽查计划、抽查结果,并将检查处置结果于7个工作日内全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和“信用中国(山东)”网站公开。(工程处、安科处、定额质监站负责)
(五)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根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及时对本部门“双公示”目录实施动态更新。对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外,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工程处、法宣处负责)
(六)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工作、民生实事项目等重大决策部署,加大相关政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强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公开,积极公开问责情况。在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过程中,及时跟踪决策实施情况,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开展决策执行效果的评估,及时调整完善,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综合处、规财处负责)
(七)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原则上要公开答复全文。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内容。(综合处牵头,有关处配合)
(八)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利用统一的执法信息公示平台,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探索建立群众意见反馈互动机制和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管理维护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社会监督。(法宣处负责)
二、加强解读回应
(一)认真解读重要政策措施。起草政策性文件时,应一并起草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做到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在对文件草案征求公众意见时,应同时发布对文件草案的解读或说明材料,并在微信、微博同步发布。对列入省政府常务会议的关于人民防空工作的公开议题,要通过政策例行吹风会、新闻发布会进行解读,对人民群众、市场主体和媒体关注度高的内容要跟进解读。在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解读人”,认真履行信息发布、权威定调、自觉把关的职责,带头解读政策,主动引导预期,年内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不少于2次。(综合处牵头,有关处配合)
(二)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强化舆情回应意识,落实政务舆情回应的主体责任。以省政府或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关于人民防空的重要改革措施、涉及公众切身利益、容易引发媒体和社会关注的政策文件时,认真做好舆情风险评估研判,制定应对处置预案。加强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对涉及人民防空工作的经济社会热点和市场主体、人民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要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回应,及时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加强重大突发事件舆情风险源头研判,增强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建立健全突发敏感舆情应急处置机制,坚持事件处置和舆情应对同步安排、同步实施、同步落实。主动与宣传、网信等部门联系沟通,完善重大政务舆情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快速反应机制。(法宣处牵头,有关处配合)
(三)切实增强回应实效。积极运用电视问政、网络问政、阳光政务热线、媒体专访、座谈访谈、撰写文章、简明问答、政策进社区等多种方式,采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多用客观事实、客观数据、生动案例,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真正让群众看得到、能理解。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聘请专家学者进行专业解读,提升解读的准确性、权威性。对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要主动快速引导、释放权威信号、正面回应疑虑、推动解决实际问题,提升政府公信力,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综合处牵头,有关处配合)
三、加强政民互动
(一)推进决策公开。出台和调整涉企政策要加强与市场的沟通,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制定机制,主动向有代表性的企业家、行业协会、法律顾问问计求策,使各项政策符合客观实际,更接地气、更合民意。进一步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对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要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及时公开意见收集采纳情况。加强门户网站预公开栏目建设,做到醒目易找、定位准确、分类明确,区分征集状态、标注起止时间。(综合处牵头,有关处配合)
(二)推进会议公开。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主任办公会制度。建立反馈机制,对意见、建议采纳情况和会议议定结果,告知列席代表,并将会议相关材料在门户网站公开发布。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制定的政策,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要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全省人防视频会议,积极通过网络、新媒体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开。(综合处牵头,有关处配合)
(三)创新公众参与模式。围绕社会关注热点,积极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在门户网站搭建互动交流平台,建立健全网民意见建议的审看、处理和反馈等机制。做好意见建议受理反馈情况的公开工作,列清受理日期、答复日期、答复部门、答复内容以及有关统计数据等。积极利用新媒体搭建公众参与新平台。(综合处、法宣处负责)
四、加强平台建设
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印发的《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和《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抓好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整改完善,特别是加强栏目信息更新,坚决杜绝被国务院办公厅或省政府办公厅判定为不合格并通报批评的情形。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保密关、政策关、文字关。做好门户网站改版升级工作,优化栏目设置,调整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整合与山东政务服务网的网上服务功能。在门户网站设置重点业务专栏,及时将本部门重点工作任务进行集中展示,创新政务公开多元展现模式。完善门户网站搜索功能,根据用户真实需求调整搜索结果排序,提供多分类展现,实现“搜索即服务”。加强门户网站无障碍建设,做好网站域名清理工作。建立健全政务新媒体管理制度和机制,积极参与全省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建设,做到整体协同、响应迅速。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门户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在门户网站设置向政务新媒体推送信息“一键通”功能。加强网站安全值守,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避免没有及时有效处置安全攻击(如页面被挂马、内容被篡改等)造成严重安全事故。(综合处、法宣处、指挥保障中心负责)
五、加强组织保障
(一)健全领导体制机制。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进一步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履行指导协调职能。主要领导每年2次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遇有重要问题及时予以协调解决。分管领导直接参与、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公开工作任务完成。根据政务公开新任务新要求新职责,加强政务公开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确保有专职工作人员、有充足经费保障。(综合处负责)
(二)提高依法公开能力。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宣传和解读,抓好贯彻落实。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制定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依法保障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制度,优化办理流程,突出依法依规依程序办理,不断提升依申请办理水平。(综合处负责,有关处配合)
(三)加强考核督查培训。继续把政务公开纳入机关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分值占4%。建立政务公开常态化督导体系,通过制定台账、加强调度、重点督查等形式,定期进行调度检查,强化日常监督。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力度,每年举办2期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主动公开意识和工作能力。(综合处牵头,各处各单位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