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7-26 13:57 浏览次数:

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为扎实推进我办政务公开工作,现将《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处室(单位)职责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6年3月8日          

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要求,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扩大政务开放,依法依规明确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让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做到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打造法治机关、廉洁机关和服务型机关。

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推进决策公开。对重大行政决策,必须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法定程序,在提交党组会或主任办公会进行集体研究之前,由综合处(人事处)负责把关。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以外,应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公布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决策作出后,由决策事项承办处室(单位)按照规定及时公开议定事项和相关文件。

(二)推进执行公开。对重点改革任务、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项目的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由责任处室(单位)负责主动公开,并及时公布工作进展情况、取得成效和后续举措,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执行到位。对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以及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责情况,由综合处(人事处)会同资产管理处及时予以公开,切实增强抓落实的执行力。

(三)推进管理公开。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和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由法制与宣传处、综合处(人事处)、行政审批室负责。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由法制与宣传处负责主动公开本部门职责权限、执法依据、裁量标准、执法流程、执法结果、救济途径等,规范行政裁量,促进执法公平公正。推进监管情况公开,由省定额与质量监督站负责主动公开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和定额造价管理信息。

(四)推进服务公开。加强省级政务服务大厅省人防办分厅和行政审批实体服务窗口建设,全面公开服务事项,公开发布办事指南,简化优化办事流程,切实让服务对象办事方便、明白。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公开项目名称、设置依据、服务时限,由工程处负责。推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公开,由资产管理处负责。

(五)推进结果公开。主动公开重大决策、重要政策落实情况,加大对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结果的公开力度,由综合处(人事处)负责。建立健全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注重运用第三方评估、专业机构鉴定、社情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科学评价政策落实效果,增强结果公开的可信度。

(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对年度财政预决算信息,由资产管理处负责及时予以公开。对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由项目建设实施单位负责及时予以公开。对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以及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由法制与宣传处负责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加强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工作,由法制与宣传处负责积极配合新闻发言人,快速反应、及时发声,根据处置进展动态发布信息。

三、积极扩大政务开放

(一)加强政策解读。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同步考虑、同步安排。重要政策性文件出台后,文件起草单位要及时组织政策解读工作,充分发挥掌握相关政策、熟悉有关领域业务的专家学者和新闻媒体的作用,注重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政策法规,要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由办领导接受省政府网站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做好解读。遇有重大突发事件、重要社会关切时,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新闻发言人要积极接受媒体采访,表明立场态度,发出权威声音。

(二)扩大公众参与。加强门户网站互动交流栏目包括网上调查、民意征集、主任信箱、网上投诉等子栏目建设,明确公众参与的事项种类,让公众更大程度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主动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不断完善政策,改进工作,增进公众对人民防空工作的认同和支持。由综合处(人事处)牵头负责。

(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由法制与宣传处负责收集政务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以及主要新闻媒体、综合处(人事处)和信息保障中心负责收集门户网站的重要政务舆情信息,并负责按程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政策措施以及处置结果等,认真回应关切,确保在应对涉及人民防空工作的重大突发事件及社会热点事件时不失声、不缺位。

(四)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强化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完善功能,健全制度,加强内容和技术保障,切实使之成为更加全面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

四、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综合处(人事处)是政务公开工作的主管处室,应明确一名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定期调度、监督检查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条件成熟时,要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政府数据开放等工作纳入一体化管理体系。各有关处室(单位)要密切配合,积极主动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政务公开工作。鼓励、支持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到干部教育培训机构接受相关继续教育,切实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

(二)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综合处(人事处)要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内容、流程、平台、时限等相关标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等相关制度。依法制定政务公开负面清单,细化明确不予公开范围,对公开后危及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事项纳入负面清单,及时进行调整更新。负面清单要详细具体,便于检查监督,负面清单外的事项原则上都要依法依规予以公开。严格执行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规范保密审查程序,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对依法应当保密的,要切实做好保密工作。

(三)加强考核监督。综合处(人事处)负责把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纳入机关岗位目标考核体系,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取消年终评选先进资格。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