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
索引号: | 113700000045049430/2020-00072 | 文件编号: | |
主题分类: | 生成日期: | 2020-05-20 |
鲁防安〔2020〕4号
各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全省人民防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我省人民防空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技术进步,加快人民防空建设,根据《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防安〔2019〕6号)规定,经研究,现将山东省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计划2021年度科研课题申报指南发布如下:
一、申报内容
1.山东省人民防空建设发展“十四五”规划研究
2.山东省人民防空疏散(训练)基地建设标准研究
3.人民防空指挥工程电磁脉冲防护技术标准研究
4.基于散射通信的无线组网技术在人防通信中的应用研究
5.人民防空工程人防门门框智能化安装装置系统研究
6.人民防空工程平战功能转换系列化快速装置设备的研究
7.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在人民防空建设领域中的应用研究。
二、申报要求
1.课题承担单位应为我省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企事业单位、人民防空专设科研单位以及社会其他科研机构等,且技术创新能力强,具有为完成课题所必备的人才条件、技术装备。鼓励人防企事业单位联合军地科研院所或大专院校联合申报。
2.课题组长原则上限申报1项,已承担科研课题任务的,不得申报新课题。课题组长应为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须具有较高的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并能持续主持完成课题后续研究。申报课题受理后,原则上不得更改课题申报单位和课题组长。
3.课题组长应为在职人员,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完成课题所需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政府采购或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研课题组长一般应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其它课题组长应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学位。政府机关公务员不得担任课题组长。
课题组研究人员专业、年龄结构合理,鼓励申报单位吸收成果应用单位人员(包括公务员)参与研究,以增强成果的应用性和针对性。
4.课题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课题研究所需经费可采取自筹、财政支持或二者相结合的办法予以保障。
5.与已立项的课题内容、指标相同或相近的课题不得重复申报。
6.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中涉及的指标、数据真实性负责。
三、课题申报
(一)申报流程
课题申报单位按照本指南要求,填写《山东省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课题申报书》《山东省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任务书(代拟稿)》(格式见《山东省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和附件3),并报送至相应推荐单位(课题所在地设区市人民防空主管部门)。
(二)申报受理
1.受理时间
本年度科研课题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15日(以推荐单位信函发出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2.材料报送
《山东省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计划2021年度推荐课题汇总表》(见附件2)一式3份、申报书(含1份正本和7份副本及电子版光盘,封面落款并加盖印章)一式8份、任务书(代拟稿,封面不用盖章)一式3份,由推荐单位审核汇总后,报省人防办安全监管与科技处。报送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洄龙路1号,联系人:吕必东 ,联系电话:0531—67625580。
附件:1.山东省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计划2021年度课题申报指南
2.山东省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计划2021年度推荐课题汇总表
(此件正文公开发布,附件不公开)
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