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索引号: 113700000045049430/2021-00015 文件编号:
主题分类: 生成日期: 2021-01-29
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扎实开展全省单建人防工程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发布日期:2021-01-29 16:53 信息来源:山东省人防安科处 浏览次数:

 

为扎实迅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和要求,省人防办于1月27日研究确定《全省单建人防工程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并印发全省各市人防主管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单建人防工程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内容如下: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为期半年(现在起至2021年6月30日)的拉网式、起底式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重要部署要求,深刻汲取栖霞市五彩龙投资有限公司笏山金矿“1·10”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迅速行动,紧密结合实际,逐级开展单建人防工程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彻底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全省人防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发展和安全,把开展单建人防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与这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紧密结合起来,对所属全部单建人防工程和相关单位、人员全覆盖,进一步排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对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任何弄虚作假行为零容忍,坚持底线思维、红线思维,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和现代化强省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原则要求

(一)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好当前和长远,既抓治标、又抓治本,既严防死守、又常态长效,通过排查整治,堵塞漏洞、消除盲区,健全完善长效体制机制,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二)排查隐患,彻底整治。把隐患排查作为重点,对所有单建人防工程建立台账,无一遗漏,全部过一遍筛子,有隐患苗头的不放过、整治不彻底的不放过,形成排查、整治、验收闭环管理。对单位排查走过场、隐患整治不彻底、问题屡禁不止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坚决防止隐患酿成事故。

(三)明确责任,全面防控。坚持隐患即事故、铁腕治理,把隐患排查整治挺在事故前面,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对单位自己查不出、经检查发现的隐患,屡禁不止、屡罚不改的隐患,群众反映、举报属实的隐患,一律严肃处理,坚决防止隐患酿成事故。各级、各单位要多重布控,齐抓共管,纵横联动,以质疑保守的态度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把每个工程、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阶段的安全隐患防控工作抓实抓细,形成安全监管合力,构建起全流程、多层级的安全保障网。

三、重点内容

(一)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排查是否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是否亲自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是否组织职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是否掌握重大安全风险“底数”,是否掌握隐患整改情况,是否落实隐患整改责任人、整改资金、整改措施;是否按许可资质生产经营、是否无资质生产经营,是否存在未批先建、非法建设、非法转包等行为。

(二)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重点排查是否及时修订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管理制度是否有照抄照搬、不符合实际的情况;是否在各生产经营单元设立专(兼)职安全员,单建人防工程施工企业是否依法设置安全总监;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人员是否严格遵守安全规程,是否存在违反劳动纪律行为;是否存在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是否配齐并督促作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

(三)安全风险辨识及管控情况。重点排查是否建立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是否组织全体职工参与对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风险进行辨识并分级管理;是否建立风险警示制度,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是否逐一制定风险防控措施,防控措施是否存在漏洞;是否采用信息化技术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现场动态监控,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检测、检验。

(四)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重点排查年度培训计划是否分层次、分类别、分岗位制定并组织实施;是否足额提取安全培训费用并专款专用;作业人员是否经培训合格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在岗人员是否熟悉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安全操作技能,是否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五)组织职工全员参加隐患自查自纠情况。重点排查是否针对典型事故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汲取事故教训;是否建立隐患线索搜集、职工排查隐患奖励制度并有效执行;对于排查出的隐患问题是否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解决;存在的重大隐患是否按规定逐级报告。

(六)应急准备情况。是否编制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是否依法定期组织开展应急实战化演练并及时评估演练效果、改进应急措施、修订应急预案;是否配齐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相关岗位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佩戴和熟练使用特殊防护装备。

四、检查标准

1.在建单建人防工程检查:(1)开工前①检查施工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取得施工许可证;②检查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证明。(2)开工后①是否针对临时用电及消防设施设备进行隐患排查,是否健全安全文明施工各项制度;②检查是否针对深基坑、脚手架、起重机械设备、模板支撑等危大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③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是否组织了专家论证;④危大工程是否按要求制定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按规定进行监理验收;⑤检查施工机械设备是否按规程操作运行,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操作人员是否按规定持证上岗。

2.已建成单建(开发利用)人防工程检查:(1)地下停车库①检查用电设施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②检查消防资料是否齐全、是否设立消防控制室、是否配备消防设施设备,安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③是否储存危化品、易燃品;防汛措施是否健全。④检查内部结构、防护设施是否完好。(2)人员密集场所①检查用电设施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②检查消防资料是否齐全、是否设立消防控制室、是否配备消防设施设备,安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③是否储存危化品、排放废弃物;防汛措施是否健全。④检查内部结构、防护设施是否完好;⑤检查装饰装修材料防火性是否符合标准。

3.早期人防工程检查:①安全主体责任是否明确,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安全检查是否落实;②内部用电是否符合防潮要求,用电设备设施负荷是否超载,是否配备漏电保护装置;③工程结构是否完好,是否出现内部脱落、积水、淤泥、堵塞等安全隐患;④工程内部防火、防汛等措施是否健全;⑤是否存在安全风险,是否制定安全隐患防控措施。

五、方式方法

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从三个层面交叉进行、同步开展。

(一)单位自查自纠、即查即改。各单位立即组织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通过观看事故警示片、现身说法等方式开展全员警示教育,确保安全知识、安全理念入脑入心,受到警醒;建立并落实隐患排查表彰、奖励制度,鼓励全体干部职工参与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要建立台账,逐项落实整改责任、措施、时限,及时整改,形成自查报告,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确认签字后,每月15日、30日前向省人防办安科处报送问题整改情况。

(二)人防部门集中检查、严格执法。各级人防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单建人防工程安全生产监管单位、人员,严格落实监管职责,采取多种方式加强集中检查,重点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异地交互等方式开展检查,确保查实查深;坚持问题导向,排除各种干扰,敢于动真碰硬,绝不姑息迁就,对单建人防工程隐患应查未查、应报未报、应改未改的,严肃追责问责;对存在重大隐患未按期整改的,一律停工、停业整治,直至达到安全标准要求;探索发挥省会城市群7城市人民防空一体化合作发展平台、胶东经济圈5城市人民防空协同发展合作平台的作用,由济南、青岛牵头在一体化协同发展框架协议范围内开展单建人防工程安全生产隐患互查,总结经验,提高安全监管水平。

(三)省级督导核查、追责问责。省人防办组成专项督导核查组,深入市、县(市、区)督查单建人防工程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部署安排及落实情况,促进工作有效落实;组织有关人员及安全专家,对各单位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效进行督导核查,核查单位自查和各级主管部门检查的效果;督导核查中发现自查不到位、检查不细致、排查走过场、安全隐患整治不及时、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开展单建人防工程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安排,建立调度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全面排查单建人防工程安全生产隐患,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底数清,确保工作落实落细落地。

(二)狠抓整改落实。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坚决克服松懈麻痹和侥幸思想,一时无法彻底整改的重大隐患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明确专人盯防,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确保万无一失,重大隐患必须于4月30日前全部整改到位。

(三)加强群防共治。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宣传教育,全员参与、齐抓共管,采取多种手段加强监督,对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中发现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及时进行通报,推进全省单建人防工程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各市、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单建人防工程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并于2月10日前报省人防办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安科处),同时报当地政府安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