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政办发〔2021〕5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21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4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拓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服务政府、法治政府、效能政府、廉洁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为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做出新贡献。
一、深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一)立足实施重大战略推进政务公开。县级以上政府要主动公开本地区“十四五”规划和专项规划、空间规划、区域规划等,做好本地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工作。多形式发布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进展、成效。做好自贸试验区、上合示范区建设以及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进展情况公开。抓好区域协调发展重点任务落实信息公开,重点发布提升“一群两心三圈”协同发展水平相关信息。开展新旧动能转换显著成效、政策举措和“三年初见成效”重大成果的宣传活动,及时发布新旧动能转换核心支撑和大力推进综合试验区建设等工作进展情况。
(二)着眼畅通经济循环推进政务公开。围绕推进“十强”优势产业和实现产业基础再造,做好重点项目建设和产业政策实施情况公开。实施大数据创新应用突破行动,做好数据开放工作。做好培育新一代消费热点、全面促进消费升级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公开。加大实施质量强省和品牌战略信息公开力度。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持续深化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推动补贴信息公开向农村和社区延伸。
(三)聚焦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务公开。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和本级政府行政机关机构职能目录并按要求公开,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做好精准落实宏观政策、深化减权放权、完善监管机制、创新服务方式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做好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省政府相关部门制定并发布省级层面重点监管事项清单以及监管规则和标准。及时公开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的落实举措,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发布工作。加大“互联网+执法”、公共法律服务等信息公开力度。
(四)聚力保民生保安全推进政务公开。加大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困难人员等就业信息公开力度。持续做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义务教育入学等信息公开。深化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和养老医疗服务信息公开。推进实行排污许可、新一轮“四减四增”行动、打造山东半岛“氢动走廊”、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等信息公开。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加大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信息公开力度。
(五)突出疫情防控推进政务公开。准确把握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阶段性特征,重点围绕散发疫情、隔离管控、精准防控、冷链运输、流调溯源、疫苗使用、假期人员流动等发布权威信息。提高疫情防控信息发布规范化水平,发布社会关注的重大政策、内容敏感的重要信息前,强化政府系统内部信息整合,统一步调对外发声。做好国家和省级重大健康行动方案的信息公开,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宣传。
(六)全面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省政府相关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对照国务院有关部委出台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及时制定落实措施,重点公开与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对营商环境影响较大、直接关系服务对象切身利益、事关生产安全和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社会舆论关注度高、反映问题较多的重要信息。各级主管部门抓紧建立申诉工作制度,明确处理期限和流程,依法依规及时处理。
二、加强和改进政策发布解读回应
(七)持续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以深入实施八大发展战略,聚力突破九大改革攻坚,做大做强做优“十强”优势产业为重点,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精心解读相关政策措施,促进各项政策落地见效。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制度,行政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文件、有关工作年度报告等,均应进行解读。扩大政策解读传播面,对于重要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要协调主要新闻媒体、重点网站和新媒体平台转发转载,提高政策到达率和知晓度。
(八)不断改进政策解读方式。政策制定机关要积极解答政策执行机关和社会公众的咨询,精准传达政策意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要加强内部协调,畅通本机关政策咨询渠道。有条件的地方,可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体服务大厅和政府服务网,设立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为企业群众提供“一号答” “一站式”的政策咨询服务。全面提升解读工作质量,更加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推行政策施行后解读,对政策公布后社会的普遍疑虑和争议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深度解读、延伸解读。
(九)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做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加强舆情回应台账管理,注意对照检查并及时公开2021年重点任务公开承诺事项的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密切关注涉及疫情防控、经济金融、工资拖欠、生态环境污染、食药安全、教育医疗养老、安全生产、市场监管、房地产市场、困难群众生活等方面的舆情,及时作出回应。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宣传、网信、信访等部门沟通和协调联动机制,综合用好依申请公开、“一网通办”、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领导信箱、政务微博微信、政府网站留言板等渠道,提高对社会热点的发现、搜集和反馈能力。
三、强化公众参与推动高水平决策公开
(十)组织编制年度重大决策事项目录。各级要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6号)等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和年度重点工作,组织编制年度决策事项目录,明确决策事项名称、承办单位等内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当及时公开。后续要根据决策事项的推进情况,以目录归集的方式,对各事项的决策草案、制订背景、意见征集采纳情况、会议审议情况、决策结果等各项信息进行超链接展示。
(十一)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决策机关应当建立完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发布重大行政决策相关信息、征求意见及其反馈情况。决策承办单位可以采取座谈会、书面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实地走访、听证会、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意见,意见收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要向社会公开。
(十二)扎实搞好政民互动。常态化落实邀请利益相关方等列席政府决策会议制度,代表列席和意见发表采纳情况向社会公开。积极开展政府开放日或政府开放周、政务公开日、网络问政、电视问政等多种形式的公众参与活动。对优化营商环境、征地拆迁、教育医疗、安全生产等社会关注度高的工作,鼓励借助5G、云直播、视频直播、VR等新技术开展线上系列主题活动,引导利益相关方和公众代表参与工作监督和评价。
四、全面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十三)严格政府信息管理。用好行政法规集中统一公开成果,对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法规库的国家正式版本,更新本机关网站上的行政法规文本。全面推进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集中统一公开,2021年年底前系统清理本机关现行有效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2016年以后制定的),通过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省政府各部门报请省政府或省政府办公厅发文的,须明确标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属性,并同步报送政策解读稿件。
(十四)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推进依申请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严格依法依规办理。完善申请办理会商机制,加强部门协作研究,防范法律风险。完善依申请公开定期分析机制,梳理总结群众关注的征地拆迁、就业就学、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热点难点,积极推动向主动公开转化。行政复议机关要加强与国务院有关部门对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标准。
(十五)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聚焦数字政府“一个平台一个号、一张网络一朵云”建设,深入推进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网、政务服务网全面融合,实现“进一张网,办全省事”。健全政务新媒体监管机制,针对一哄而上、重复建设、“娱乐化”、“空壳”等问题有序开展清理整合。2021年年底前,确保全省所有县级以上政府门户网站全部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健全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专栏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县级政府积极探索创办政府公报。
(十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根据国务院相关部门其他领域标准指引编制情况,进一步完善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对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进行跟踪评估,以基层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及时优化调整完善。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专区、政府信息公开窗口等线下公开场所和平台建设,充分将专区运营和企业市民办事需求相融合。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
五、严格政务公开工作保障和落实
(十七)进一步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各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切实发挥统筹指导协调推进职责。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经费保障,要在年度预算中统筹考虑,确保政策解读、第三方评估、公开专栏建设等工作顺利开展。加强政务公开宣传,营造良好的公开氛围。
(十八)进一步加强培训考核。完善政务公开培训工作,分级分类做好培训组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考核制度,继续开展第三方评估和专项评议。强化激励问责,对政务公开工作推动有力、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到位、考核长期落后的单位,公开通报批评,督促工作整改提升。
(十九)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打造具有山东特色的政务公开品牌。日常指导和评估考核工作中,充分借助信息化手段,避免过度要求下级单位提供自查报告、情况说明等书面材料,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二十)进一步抓好任务落实。对本要点提出的涉及本地、本系统的重点任务,梳理形成工作台账,加强监督,确保落实到位。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重点针对有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的工作任务,逐项核查落实情况,未完成的要依法督促整改。
各市、各部门要将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抄送: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监委,省法院,省检察院。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4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