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索引号: 113700000045049430/2022-00010 文件编号:
主题分类: 生成日期: 2022-03-15
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2-03-15 14:08 信息来源:法宣处 浏览次数:

2021年,省人防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讲政治、守底线、抓落实、开新局,扎实推进人防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2021年度人防法治建设重点》,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大学习贯彻力度。党员干部通过召开主题党日、讲党课、集体学习、研讨交流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二是按照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的通知》(鲁法办发〔2021〕11号)要求,印发了《关于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的通知》,组织在职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培训,为每名干部职工发放了《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书籍,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十一个坚持”,深刻学习领会了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充分认识了民法典实施的重要意义。三是参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我办分管法治工作领导和法制与宣传处负责同志全程参加了全省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班,完成了各项学习任务。

二、完成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确定的工作任务

根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和2021年工作要点,制定了《关于落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会议精神暨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计划工作方案》,明确了7项重点任务,已全部完成。抓实抓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督察问题整改,制定工作方案,对所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等5个方面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分解为14项重点任务,进一步明确整改责任处,已全部落实到位。

三、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省人防办主要负责同志对法治建设工作高度重视,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研究制定年度法治重点工作计划、人防“八五”普法规划,部署人防系统行政执法情况调研等重点工作。严格贯彻落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省级层面工作责任清单》,按照省委统一部署,开展全面对照检查,认真分析存在问题,抓好工作落实,及时向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报告有关工作情况。将人防法治建设纳入人防“十四五”规划和2021年度工作要点,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方案》要求,将法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切实增强了法治工作科学性、计划性,形成了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法治工作的良好局面。

四、落实规章实施情况报告制度,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

一是按照《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规定,4月,在《山东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2020年1月6日省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通过,1月23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32号予以公布,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实施满1年后,向省政府报送了《关于〈山东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二是为进一步掌握全省人防系统有关工作情况,下半年,组织开展了《山东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和省级行政权力委托事项实施情况专题调研,实地调研了东营等4市工作情况,有力促进了全省各级人防部门常态化抓好规章贯彻实施。三是科学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根据人防事业改革发展需要,全年共修订规范性文件1个,废除规范性文件7个,经清理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27件。

五、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进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走深走实

一是将人防普法宣传纳入全省“八五”普法规划。收到省司法厅《关于征求对〈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后,我办认真组织研究,将人防普法宣传纳入了全省“八五”普法重点宣传内容。在“八五”普法期间,对全省各地、各级、各部门加强人防普法工作起到了刚性约束作用。二是制定印发了《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明确了7项重点任务和3项重点普法内容,已全部完成。三是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对内综合考核,有效压实了普法责任制。四是组织开展《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答题活动。按照省发改委《关于组织参加〈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及信用知识有奖答题活动的通知》要求,牵头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答题活动,评选出学习标兵12名。五是按照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党内法规专项答题竞赛活动的通知》要求,组织我办全体干部职工开展答题竞赛活动。六是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管理培训。邀请省司法厅专家在我办开展了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培训。七是我办法律顾问就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及规范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清理工作实务进行了专题辅导。八是根据省司法厅《关于报送“普法产品库”作品的通知》要求,在全省人防系统组织开展“普法产品库”优秀作品征集活动,推荐报送作品7件。九是我办1名同志被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表彰为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个人。

六、落实推进各项改革举措,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深化人防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先后与省自然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大数据局联合出台《关于合并规划类审批事项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1〕83号)、《关于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鲁自然资字〔2021〕115号)、《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办理环节营商环境的通知》(鲁建建管函〔2021〕4号)、《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阶段验收备案事项的通知》(鲁建质安字〔2021〕8号)等文件,将人防工程建设审批全要素、全环节纳入全省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之中,实现了全国首创,创新打造的山东人防“四个纳入”受到住建部全国通报表扬。二是认真完成省政府赋予我办的试点任务。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提升工作方案》,我办承担了“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2项任务,试点推进市为聊城市。我办同聊城市审批局认真对标对表,以山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数据为基准,同步对统建业务办理系统(政务服务平台)和自建业务办理系统(省级及以下)数据进行调整,较好完成了试点任务。三是积极推动简政放权。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向省政府办公厅申请取消了“人民防空工程和其他人民防空防护设施设计资质行政许可”“人民防空工程和其他人民防空防护设施监理资质行政许可”2项行政许可和依托上述2项行政许可办理的5项政务服务事项,通过改革我办已无行政许可事项。四是积极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按照省司法厅证明事项自查清理要求,对我省人防系统证明事项进行了自查清理,报送了自查清理报告,并在省政务服务平台更新了证明事项清单。

七、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作用

一是持续推进人防法律顾问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7月,省人防办第二次主任办公会研究通过了《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法律顾问工作规则》,明确了14条规则,有力规范和加强我办法律顾问工作。二是发挥好法律顾问的监督和建议作用。我们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和我办工作规则,充分发挥其作用。截至目前,法律顾问共提供各类法律咨询94件,其中参加会议9件,合同审查39件,规范性文件审查21件,其他各类法律咨询25件。三是做好法律咨询解答。今年以来,我们通过网站、微信、微博、电话等方便群众监督、咨询的方式,主动接受各类监督和咨询。2021年,我办解答《关于人防工程日常维护管理》《是否应该全额缴纳易地建设费》等各类咨询200余人次,全年无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

八、扎实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不断提升监管水平

一是开展我办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5月,按照省司法厅《关于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开展专项整治,通过自查自纠,形成了《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问题台账》,明确突出问题2项,并制定了整改措施,明确了完成时限。目前,所有问题已整改完毕。二是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两法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自查的通知》(鲁人办发〔2021〕25号)要求,8月开展了自查,报送了报告。三是完成年度行政检查任务。将“双随机”抽查作为我办抽查检查事项的唯一方式,将2项事项纳入多部门联合“双随机”,实现了差异化监管。 8月联合省住建厅对人防设计、监理企业开展了“双随机”抽查,共检查企业13家。12月,开展人防设备企业专项抽查,共抽查企业6家。四是加强对保留单独执法力量的市人防部门的业务指导。对2市20个县(市、区)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实地督促指导。      


                     

                                                                        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