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索引号: 113700000045049430/2022-00154 文件编号:
主题分类: 生成日期: 2022-09-28
关于《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制式标牌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09-28 13:41 浏览次数:

2022年9月28日,山东省人防办制定发布了《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制式标牌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修订意见的通知,现将相关问题进行解读。

一、为什么制定文件?

《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制式标牌的通知》(鲁防发〔2017〕10号)(以下简称《通知》),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实施5年来,《通知》对规范全省人民防空地下室制式标牌使用管理起到重要作用。今年初,工程处开展《通知》有效期满后的修订延续工作。按照《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鲁司〔2020〕48号)及《山东省司法厅关于认真落实〈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暂行办法〉全面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工作的意见》(鲁司〔2021〕43号)的有关要求,对该规范性文件进行实施后评估。

二、文件有什么起草依据?

《通知》依据《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印发<人民防空工程设备设施标志和着色标准>》(RFJ01—2014)、《关于悬挂“重点国防设施”标示牌和“防空地下室”标志牌的通知》(鲁防发〔2007〕11号)、《关于悬挂人防工程标志牌、指示牌、标示牌的通知》(鲁防工〔2010〕12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权限进行编制,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符合合法性标准。

三、文件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为方便人民群众对防空地下室的识别,了解人民防空知识,便于战时迅速就近疏散掩蔽,根据《人民防空工程设备设施标志和着色标准》(RFJ01-2014)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我省防空地下室悬挂标志牌、指示牌、标识牌相关要求和技术实施。

四、文件如何起草?

2022年9月25日起草了关于《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标牌的通知》的修订意见建议,经与法宣处会签,法宣处答复同意此意见建议。9月28日草拟了征求《关于规范防空地下

室制式标牌的通知》修订意见的通知,按照信息公开的要求,在我办门户网站发布,同时发各市人防办征求意见。

五、文件的实施时间有哪些规定? 

因原文件将于2022年12月31日到期,为确保文件的延续性,确定文件施行日期为2023年1月1日,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2年9月28日


请点击: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征求《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制式标牌的通知》修订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