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省国动办重点工作任务公开承诺事项工作进展情况
发布日期:2023-11-20 16:40 信息来源:山东省国防动员办公室 浏览次数:


序号

承诺事项

完成时间

工作进展

1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强军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防动员工作的重要论述,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国防动员体制改革决策部署,建立健全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推动国防动员事业开好局、起好步。

长期坚持

省国动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坚持“四突出、四抓实”,深入查摆国动领域重点问题11个并全部完成整改,主题教育成果进一步巩固提升。突出重点、深化学习习近平强军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防动员的重要论述,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截至目前,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1次,进一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两个维护”更加牢固。坚决依令而行,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国防动员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我省国防动员体制改革顺利完成。调整了省国防动员委员会组成人员;撤销了省国防动员委员会综合办公室,成立了省国防动员委员会联合办公室,省国动办“三定”方案已印发执行。全部完成省、市、县三级国防动员办公室挂牌工作。围绕国防动员“基础建设年”,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修订《山东省国防动员委员会工作规则》,制定了《山东省国防动员委员会联合办公室工作细则》《山东省国防动员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及69项工作运行制度,上下联通、横向互通、内外协同的“1+2+N”的制度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基本建成。规划计划全面推进,印发《山东省国防动员建设三年工作计划》,《山东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已经省规委会审议通过。

2

组建省国防动员宣教青年志愿服务总队,各市成立分队,从全省实名注册青年志愿者中选取优秀志愿者作为国防动员宣教志愿服务活动骨干纳入各市志愿服务宣传队伍。组织青年志愿者每年在社区和高校开展不少于1000次国防动员宣教志愿服务。

12月底

9月份,联合省青年志愿者协会印发《山东省青年志愿者协会 山东省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组建山东省国防动员宣传教育青年志愿服务队伍的通知(鲁青志协〔2023〕1号),组建了山东省国防动员宣传教育青年志愿服务队伍,组织国防动员宣传教育青年志愿者进社区、进高校,常态化开展国防动员知识宣传和防空防灾技能教育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国防动员宣传教育青年志愿服务社会化发展。目前开展累计900场次的国防动员宣传教育志愿服务活动,年底前能够完成全部志愿服务。

3

45个全省人防避暑纳凉点信息上线爱山东APP

6月底

前期人防管理处配合综合处调度全省国动办,梳理形成了全省人防工程避暑纳凉点信息表,目前45个全省人防避暑纳凉点信息已上线“爱山东”APP,可直接在“爱山东”APP上搜索“人防避暑纳凉点”查询全省各人防工程避暑纳凉点信息。

4

组织防空防灾警报发放,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对防空警报信号的知晓率和辨识度,全年组织人民防空警报试鸣16次,城区警报鸣响率达98%以上。

12月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今年我省16市全部组织了人民防空警报试鸣。各相关市提前对各级各类人防警报设备设施进行维护、检修和保养,制定方案预案,精心组织实施。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全民国防教育月”的通知》精神,加大国防教育宣传力度。各市均市政府名义发布了警报试鸣通告,并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微信公众号、手机公益短信等方式,提前告知广大市民有关警报试鸣的时间、内容、信号发放次序,提醒社会公众正确识别信号并保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结合防空警报试鸣,同步组织开展消除空袭后果、应急疏散等演习演练活动。

5

深化国防动员体制改革,修订《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防空防灾知识教育工作的意见》、《山东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领域企业信用“红黑名单”管理办法》、《关于印发〈山东省人民防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条件的意见》、《山东省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12月底

1、修订印发了《山东省国防动员办公室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防空防灾知识教育工作的意见》(鲁国动办发〔2023〕3号),2023年6月26日公布,2023年7月1日起实施。2、修订印发了《山东省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国防动员行政裁量权基准〉的通知》(鲁国动办发〔2023〕4号),2023年9月25日公布,2023年9月30日起实施。3、《山东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领域企业信用“红黑名单”管理办法》((鲁防发〔2018〕8号))于10月31日到期废止。4、《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条件的意见》(鲁防发〔2019〕4号)将于2024年1月31日。人防管理处于10月份启动了文件修订工作,草拟了《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条件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并根据相关处、直属事业单位的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文件核稿后于11月6日向各市国动办征集了意见建议,同时在我办门户网站发布了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建议。目前正在梳理汇总意见建议,待修改完善后,预计于12月份通过省国动办主任办公会研究将正式印发。5、修订印发了《山东省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国动办发〔2023〕5号),2023年11月3日公布,2023年12月16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