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城镇开发边界内的新建民用建筑需要配建人防工程么?配建比例是多少?
答:人防工程建设区域由批准的城市国土空间规划规定的城镇开发边界确定,配建比例按照《山东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32号)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