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山东省国防动员办公室 |
索引号: | 113700000045049430/2024-00010 | 文件编号: | |
主题分类: | 生成日期: | 2024-01-02 |
2023年12月26日,山东省国动办制定发布了《山东省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规范新建人防工程冠名的通知》(鲁国动办发〔2023〕9号),现就相关问题进行解读。
一、为什么制定文件?
《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规范新建人防工程冠名的通知》(鲁防发〔2019〕5号)有效期将于2024年1月31截止。该文件自2019年施行5年来,对规范全省新建人防工程冠名工作起到重要作用。按照《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的有关要求,为推进人防系统依法行政,对文件进行了修订。
二、文件有什么起草依据?
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
三、文件修订主要内容是什么?
文件主要将主送单位由“各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修改为“各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将实施日期和有效期由2019年2月1日至2024年1月31日修改为2024年2月1日至2029年1月31日,其它内容未做调整。
四、文件如何起草?
2023年9月12日,人防管理处草拟了《山东省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规范新建人防工程冠名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征求了相关处、直属事业单位及法律顾问团队等单位的意见。在组织全处进行集体讨论,对文稿进一步完善的基础上,于10月15日向16地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发函征求意见建议,同时在办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征求意见。截至征求意见结束,未收到对该文件的反馈意见建议。
五、公平竞争审查情况如何?
文件严格依据省国动办公平竞争审查程序,由起草处、法律顾问、法规处进行了全面审查,没有违反国家公平竞争的相关规定。
六、文件的实施时间有哪些规定?
因原文件将于2024年1月31日到期,为确保文件的延续性,文件施行日期确定为2024年2月1日,自2024年2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9年1月31日。
山东省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