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山东省国防动员办公室 |
索引号: | 113700000045049430/2024-00167 | 文件编号: | |
主题分类: | 生成日期: | 2024-12-23 |
10月10日,我办成立专项评估检查组,对全省贯彻执行《山东省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条件的意见》(鲁国动办发〔2023〕8号)实施情况、工作成效等情况进行了检查评估。基本情况如下:
一、评价方式
本次评估,坚持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公众参与、注重实效的原则,重点围绕操作性、实效性等方面,通过专题座谈、问卷调查、舆情监测等方式开展,全面掌握政策落地情况。
二、文件的主要内容
文件针对桩基承台顶面埋置深度小于3米等八种不适宜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情况进行了明确,对提交审批表和地质情况特别复杂项目专家论证等进行了规范。对应上一版文件,此次主要修订了2条:一是第二条将“建设项目合计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小于1000平方米的”调整为“小于1500平方米”;二是增加第七条“工业建设项目(重要目标除外)经论证无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需求,没有普通地下室建设内容的”。同时,根据相关意见和建议,文件还在立法技术和文字表述等方面作了相应修改和完善。
三、执行效果
11月29日,我们召集省办相关处室、济南市国动办、泰安市国动办、山东省人民防空建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等同志对文件执行情况进行座谈交流。大家表示,文件的执行效果良好,建议待国家新版《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出台后,再行调整。
12月9日,我们向16市国动办发放了调查问卷。从问卷调查情况来看,各市对《山东省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条件的意见》实施效果满意。各市反映,文件提高了国防动员和行政审批部门审批便利性,特别是对工业项目的补充规定,强化了文件执行的统一性。
下一步,我办将持续加强文件执行情况监测,综合运用多种手段,确保文件有效实施。
山东省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4年12月16日
请点击:山东省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条件的意见
关于《山东省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条件的意见》的政策解读(视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