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山东省国防动员办公室
索引号: 113700000045049430/2024-00050 文件编号:
主题分类: 生成日期: 2024-04-08
山东省国防动员办公室:解读新政策 传递新声音(关于《山东省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山东省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条件的意见》的媒体视频解读)
发布日期:2024-04-08 13:43 信息来源:山东省国防动员办公室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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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国防动员办公室人防管理处处长李学军和人防管理处四级调研员刘磊,共同走进大众网演播室,就新出台的《山东省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条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行解读,与广大网友“云端”相聚、答疑解惑。

人防科学技术管理不断完善

“其实,早在2019年,省国动办(人防办)即以非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发布了《山东省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管理办法(试行)》,在科研选题、立项评审、组织实施、绩效评价、成果转化等各环节均取得了显著成果。”访谈中,刘磊表示。

2021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相关文件,旨在简化预算编制、减轻科研人员事务性负担、优化科研项目验收结题财务管理等,以激发科研人员的创造性和创新活力,进一步推动高质量科技成果的产出。

我们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有关文件要求,对《试行办法》中的有关内容和程序进行调整,制定新的科研管理办法,旨在更好的激发科研人员创造性和创新活力,进一步激励科研人员多出高质量科技成果。

谈及此次《管理办法》的出台过程,李学军介绍道:“2023年,12月份我们通过我办网站向全社会公开征求相关意见,并在收到反馈后,对部分文字和法律技术要求进行了调整、规范。同时,我们也听取了法律顾问和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并于2023年12月25日正式印发文件,该文件自2024年1月24日起已正式施行。”

据悉,《管理办法》共计八章七十四条,涵盖了课题实施、课题绩效评价、科研经费、科研协作、监督与评估等七个方面的内容,进一步明确了人民防空科研管理流程中的关键环节和具体要求。通过构建全省人防科研协作体系,鼓励产学研用紧密结合,共同推动科研进步。同时,建立了监督评估机制,以确保科研管理的公平、公正和高效,提升创新绩效。

防空地下室审批建设更加规范

“为满足当前城市建设的需要,提高地下空间利用效率,《山东省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条件的意见》针对不适宜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八种情况进行明确,符合情况的建设项目,可以批准易地建设。”刘磊表示,“这份文件对于规范我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工作起到重要作用。”

据了解,本次《意见》的修订主要涉及两条内容。一是将原第二条中的“建设项目合计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小于1000平方米的”调整为“小于1500平方米”。二是新增第七条,规定“工业建设项目(重要目标除外)经论证无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需求,没有普通地下室建设内容的”,可以批准易地建设。以上内容的修订更好地满足了城市建设中大型项目的实际需求,保证了防空地下室的功能和安全性,同时也为工业建设项目提供了更灵活的规划空间。不仅提高了地下空间的利用效率,还更好地平衡了城市建设与防空安全之间的关系,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请点击:山东省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条件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