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创新实施人防工程建设包容审慎监管
发布日期:2024-05-29 15:06 信息来源:菏泽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浏览次数:

近日,菏泽市国动办(人防办)制定出台《关于推进人防工程建设包容审慎监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在坚持刚性约束的前提下,把推进包容审慎监管贯穿人防工程“建、管、服”全过程。一是推进关联事项集成办理。将可以合并办理的“单项事”整合为企业和群众视角的“一件事”,实行人防工程规划设计方案与项目总体规划并联审查,实行人防工程质监手续与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合并办理,实行联合竣工验收,实行竣工验收和备案合并办理,减少办事环节和跑动次数。二是推进容缺事项承诺办理。对风险可控、纠错成本低,且能够通过事中事后监管有效防范风险的政务服务事项,推出容缺受理报监申请。实行人防工程备案容缺受理,使人防工程建成后能尽快投入平时使用,充分发挥人防工程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三是优化业务流程事项办理。优化业务流程和办理要素,形成“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实行人防工程质量监督一贯制交底,人防主管部门成立业务审查小组,制定《人防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办法》,提高方案审查效率。四是精简服务事项申报材料。对多个政务服务事项的申请材料和表单,通过归并、数据共享等方式进行精简优化。压减人防工程报监材料,由原审查13项资料,减少合并为5项资料及施工许可证。压减人防工程备案材料,人防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和备案资料一次性告知,同时将备案材料由原本的6项压减到4项。五是强化监督检查法治保障。坚持改革与法治“双轮驱动”,及时推出与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相适应的规范性文件,严格依法进行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及竣工验收等工作,推进动态差异化监管,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公布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罚、依法从轻行政处罚、依法从重行政处罚事项“三张清单”,有效发挥法治引领和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