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省人防办工程处完成了以下文件的起草工作: 1.《关于悬挂“重点国防设施”标识牌和“防空地下室”标识牌的通知》(鲁防发〔2007〕11号); 2.《关于规范人民防空工程设计参数和技术要求的通知》(鲁防发〔2008〕3号); 3.关于印发《山东省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鲁防工〔2011〕186号); 4.《关于规范单建式人防工程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鲁防工〔2014〕73号); 5.《关于实行制式人防工程使用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防工〔2014〕82号); 6.《关于规范人民防空行政审批事项报送的通知》(鲁防发〔2015〕10号)。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于2017年9月13日前通过信件、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宝贵意见建议。通讯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洄龙路1号,邮编:250014,联系电话:0531-67625539,传真:67625516,电子邮箱:lxj9132259@163.com。 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7年9月4日 附件1: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规范人民防空工程设计参数和技术要求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附件2: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制式标牌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附件3: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规范人民防空行政许可事项报送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附件4: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实行制式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附件5: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规范单建人防工程审批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附件6:山东省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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