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综合(人事)处负责,主动公开信息32条。具体包括机构职能1条,政策法规3条,其他信息28条。全部按照要求进行了公开。
年内,我办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的申请。我办不予公开的事项主要有人民防空主要业务指标(如防护工程的数量、等级,防空警报器的数量、位置等)、履行职能中涉密的内容。
本年度内,我办政府信息工作没有收费及减免情况,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年内,我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由综合(人事)处一名副处长负责,坚持“先审查、后公开”,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做到既依法公开,又严格保密。
我办政府信息工作还有许多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和提高,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与政务公开工作职能职责交叉,有时候在工作中界定不很明确。为解决这一问题,我们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要求,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4项基本要求和第十条规定的应当重点主动公开的11类政府信息,深刻领会,凡符合这两条要求的,作为政府信息进行公开;对于属人民防空涉密事项、仅涉及机关内部和本系统内部事务管理的事项,暂未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