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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生成日期: 2019-12-23
关于《在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增加防空防灾技能训练内容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9-12-23 16:26 信息来源:山东省人防法宣处 浏览次数:

《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山东省委员会 山东省妇女联合会  山东省科学技术协会

关于在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增加防空防灾技能训练内容的通知》政策解读

 

解读人:杨玉贞  省人防办主任

 

2019年12月19日,省人防办等6部门共同印发了《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山东省委员会  山东省妇女联合会  山东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在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增加防空防灾技能训练内容的通知》(鲁防发〔2019〕10号,以下简称《通知》)。省人防办主任杨玉贞就《通知》的出台、修订及相关问题进行了解读。

一、出台该《通知》的必要性

长期以来,我们党、政府和军队都非常重视人民防空教育,把人防教育纳入国防建设、国防教育之中。《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在校学生的人民防空教育,由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在校学生的人民防空教育应当纳入教学计划,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和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大学、高中和中等专业学校在校学生的人民防空教育,应当结合军训进行;未进行军训的初级中学以上学校在校学生的人民防空教育,应当按照教学计划进行。《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深入推进人民防空改革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发〔2014〕15号)要求:“教育部门要将人民防空知识技能教育纳入学校课程,落实师资培训等工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要为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提供必要条件”。《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军区关于深入推进人民防空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鲁发〔2015〕20号)也明确要求要深入开展人防教育,把人防教育纳入国防教育体系,纳入社会普法教育规划,不断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

进行人民防空教育,是党的十九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的明确要求,是国防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进行人民防空技能教育,能够进一步增强青少年的国防观念,较好地掌握防空防灾知识和技能,增强自救互救能力。因此出台该《通知》就尤为重要。

二、《通知》出台后产生的效果

本《意见》是规范性文件,有5年的有效期,是由鲁防发〔2014〕4号文件修订而来。鲁防发〔2014〕4号文件出台后,我省防空防灾知识和技能教育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具体表现在:

(一)全省年度受教育人数逐年递增。2014年人防受教育人数为490.48万人,2019年达到了1037.45万人,年度增长率为20.57%。

(二)人防教育基地(场馆)得到全面覆盖。人防教育基地(场馆)建设工作列入了我省人防建设第“十三个”五年规划,要求各市及较发达县(市)均要采用单建、合建方式,建成一个以上人防教育基地(场馆),为开展人防教育创造条件。截止2019年11月,全省已建人防教育基地(场馆)89个。其中,按照第“十三个”五年规划要求建设完成的人防教育基地(场馆)为14个。

(三)学校人防教育不断得到深化。2014年,我办与团省委合作,为省青少年实践教育基地加挂山东省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基地牌子。省青少年实践教育基地按照关于开展青少年人防知识教育的相关要求,提升青少年防空防灾知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增强青少年素质教育。2015年起,我办与省青少年实践教育基地签定省级人防宣传教育购买服务合同,明确了青少年防空防灾知识的相关要求。2015年至2019年,省青少年实践教育基地对中小学生进行了约200万人次的人防知识技能培训。我办与省教育厅连续3年联合组织开展了中学生人防知识教育夏令营活动。768名初中学生,148名人防、教育工作人员和学校教师,共计916人参加了活动。

 

(四)人防教育师资培训逐年推进。2015年、2016年与省教育厅联合举办了中学防空防灾知识教育师资培训班,培训全省17市中学防空防灾任课教师240余名。2017年与省教育厅联合举办了高校防空防灾知识教育师资培训班,对来自全省98所高校的104名高校防空防灾教育的任课教师进行了强化培训。2020年全省防空防灾知识教育师资培训班也已列入财政预算和2020年度工作计划。

三、制定《通知》的主要依据有哪些?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15年12月27日,根据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1996年10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十条中引用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修改为“治安管理处罚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四、《通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主要内容共五部分,包括:

第一部分:防空防灾技能训练的基本内容;

第二部分:对相应的基础设备设施的配置提出了要求;

第三部分:明确了防空防灾技能训练课时安排;

第四部分:明确了师资的配备与培训要求;

第五部分:对防空防灾技能训练的组织实施提出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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