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山东省国防动员办公室 |
索引号: | 113700000045049430/2024-00004 | 文件编号: | |
主题分类: | 生成日期: | 2024-01-02 |
2023年12月25日,山东省国动办制定发布了《山东省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国动办字〔2023〕6号),现就相关问题进行解读。
一、为什么制定文件?
2019年4月,我办以非规范性文件的方式,发布了《山东省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试行办法》)。《试行办法》发布以来,我省人防科研管理工作逐步走上正轨,科研选题、立项评审、组织实施、绩效评价、成果转化等工作取得一系列成果。2021年8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提出要简化预算编制、减轻科研人员事务性负担、简化科研项目验收结题财务管理等一系列意见。为更好激发科研人员创造性和创新活力,进一步激励科研人员多出高质量科技成果,为科教强鲁人才兴鲁战略实施提供有力支撑保障,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按照国办发〔2021〕32号文件要求,结合山东省实际,就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印发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2〕6号)。我办印发的《试行办法》有关内容和程序已不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有关文件要求,需要制定新的科研管理办法。
二、文件有什么起草依据?
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颁发〈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管理规定〉的通知》(国人防〔2011〕117号)等法律法规制定。
三、文件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管理办法》共八章七十四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总则。提出了管理办法制定的目的、依据,明确了山东省人民防空科研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主要内容、管理原则、组织实施方式、主要职责、专业机构、专家库及专家咨询服务等。
(二)选题与立项。明确了人民防空科研选题指南编制、申报审核、立项评审、立项公示、立项通知、签订任务书、下达年度科研计划等工作流程,明确了课题申报资格条件。
(三)课题实施。明确了人民防空科研项目或课题实施准备、实施过程、年度报告、中期检查、重大事项变更等工作流程,明确了课题承担单位、参与单位、课题监管部门和主管部门等在组织实施和过程管理中的工作要求。
(四)课题绩效评价与成果管理。明确了课题实施完成后,课题主管部门要组织对课题进行综合绩效评价(即验收)。提出了符合验收的条件、应提供的材料、形式审查、验收标准、评价内容、验收流程等;提出了科研成果管理、推广应用相关要求。
(五)科研经费。明确了科研经费的筹集渠道、使用管理基本要求,经费预决算主要科目等。
(六)科研协作。明确了提出构建以人防企事业单位为主体,军队和地方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单位大力协同、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全省人防科研协作体系,形成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人民防空科研工作格局。鼓励人民防空系统各类单位之间建立技术合作、互为基地、人才培训等多种形式的产学研用协同合作关系,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推动共同发展。
(七)监督与评估。提出建立人民防空科研管理监督评估机制,由省国动办会同有关部门对科研课题管理和实施中的相关主体的行为规范、工作纪律、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监督,并对科研课题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及效果进行评估评价,创造公平公开公正的科研环境,提高创新绩效。
(八)附则。明确了管理办法解释权和执行期限等问题。
四、文件如何起草?
鉴于《山东省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管理办法(试行)》(鲁防安〔2019〕6号)已运行满2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有关文件最新精神,原安科处多次组织对《山东省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管理办法(试行)》(鲁防安〔2019〕6号)有关内容进行研讨,并将修订《山东省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管理办法(试行)》(鲁防安〔2019〕6号)列入了2022年度工作计划。
2022年10月,原安科处起草形成《山东省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征求意见稿)》)。12月9日,原安科处在我办门户网站发布《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征求<山东省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就管理办法有关内容公开征求意见。截至2022年12月20日,共收到反馈意见建议19条,其中采纳14条,未采纳5条。在此基础上,我们又对部分文字和法律技术要求进行了调整、规范,形成了《山东省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管理办法(报审稿)》。
2023年12月13日,省国动办第2次主任办公会议对文件进行了讨论研究,并听取了法律顾问、利益相关方的意见。人防管理处根据主任办公会决定对文件进行了调整修改,经省国动办常务副主任赵庆平签发,于12月25日正式印发文件。
五、公平竞争审查情况如何?
文件严格依据省国动办公平竞争审查程序,由起草处、法律顾问、法规处进行了全面审查,没有违反国家公平竞争的相关规定。
六、文件的实施时间有哪些规定?
该文件的印发日期是2023年12月25日,施行日期是2024年1月24日,有效期至2029年1月23日。
山东省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