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配分类: 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山东省国防动员办公室
索引号: 113700000045049430/2025-00011 文件编号:
主题分类: 生成日期: 2025-01-20
关于加强人民防空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1-20 10:41 信息来源:山东省国防动员办公室 浏览次数:

SDPR-2024-0420002

现行有效


山东省国防动员办公室 中国共产党山东省委员会宣传部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司法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山东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加强人民防空教育工作的通知


鲁国动办发〔2024〕3号


各市国动办、宣传部、教育局、司法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急局、各市文化和旅游局(广播电视局):

人民防空(以下简称“人防”)是国防的重要组成部分,人防教育是国防教育的重要内容,是国家对公民进行国防观念、人防意识教育和防空防灾知识与技能传授的基础性、公益性教育工作。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要求,现对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人防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为本,把人防教育贯穿于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学校、街道社区教育之中,使广大干部、职工、学生、居民牢固树立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了解人民防空的法律法规知识及在城市现代化建设、保障民生、增强城市整体防护能力等方面的地位作用,掌握基本的防空防灾常识和技能,具备防护和自救互救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和防范战时敌空袭及平时灾害事故对人民群众所造成的伤害,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人防教育遵循长期坚持、循序渐进、全面普及、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与国防教育相结合、与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与公共安全教育相结合,采取经常教育与集中教育、普及教育与重点教育、理论教育与实践活动相结合的方法,针对不同对象确定相应的教育内容和形式,分类组织实施。

二、教育范围和基本要求

(一)党校(行政学院)人防教育

1.教育对象: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接受培训的学员。

2.主要内容:国家安全和军事斗争形势教育;防空袭斗争的基本要求、知识、技能;组织防灾救灾的相关知识和技能。

3.基本要求: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在进行干部培训时,要把人防教育纳入国防教育培训内容。培训时间超过一个月的,应结合军事训练、消防疏散演练、参观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场馆等方式进行现场人防教学。通过教育,使各级领导干部了解我国国家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正确认识和把握国家安全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关系,增强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提高防空袭和抢险救灾、应对突发事件的组织领导能力。

(二)高等院校、高职院校、高级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初级中学和小学人防教育

1.教育对象:高等院校、高职院校、高级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初级中学和小学在校学生。

2.主要内容:人防、公共安全基础知识和防护技能训练。

3.基本要求:高等院校、高职院校的人防教育,一般结合学生军训进行;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的人防教育,一般结合军训、安全教育和综合实践活动教育进行。学校要将人防教育作为教育教学重要内容,创新教学

方式,推进多媒体教学、形象化教学和主题活动教学相结合,提高教学针对性。通过教育,掌握基本的防空防灾知识和必备的防护、自救、互救技能,不断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综合素质。

(三)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人防教育

1.教育对象:县级以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大、中型企业干部职工。

2.主要内容:人防法律法规政策,人民防空在城市现代化建设、保障服务民生特别是提升城市整体防护能力方面的地位作用,城市防空袭斗争和应对突发事件的组织程序与方法,公共安全知识和基本防空防灾技能。

3.基本要求:结合法治宣传教育、形势教育、安全教育以及防空警报试鸣等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手册、播放战争警示教育影片、开设人防宣传网站、制作人防宣传教育展板、考察人防平战结合项目、组织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和人口疏散演习演练、专业人员定时授课、组织参观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场馆等形式,进行渗透性教育。通过教育,努力强化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国防观念、人防意识,增强人民防空在城市现代化建设、保障服务民生特别是提升城市整体防护能力等方面地位作用的认识,掌握人防法规政策、防空袭的措施与要领、平时防灾救灾的组织程序,以及处置灾害事故的方法要求,不断提高应对敌空袭和灾害事故的组织协调、自我保护能力。

(四)社区人防教育

1.教育对象:社区居民。

2.主要内容:法规政策、人防基础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

3.基本要求:城市(县城)街道办事处的各个社区负责组织开展本社区的人防宣传教育,以播放录像片、开设宣传栏、组织知识讲座、发放人防知识手册和传单、张贴宣传挂图、组织群众文艺活动等形式,实施渗透性教育;社区应结合防空警报试鸣日、国防教育日、国家公祭日等时间节点,组织社区居民进行防空防灾演练。通过教育,使居民增强人防意识,掌握战时防空平时防灾的基本技能,努力提高遇敌空袭和发生灾害事故时的生存能力。

三、组织实施

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的人防教育,由党校(行政学院)组织实施;在校学生的人防教育,由各级教育主管部门、人防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人防教育,由所在单位组织实施;社区居民的人防教育,由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司法行政部门要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纳入全民法治宣传教育,督促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落实普法责任制,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纳入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内容;广播电视等主管部门要协助开展人防教育。

各级人防教育实施单位要认真贯彻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要求,扎实落实人防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网络工作。要不断创新人防教育的形式,丰富人防教育的手段,拓展人防教育的载体,提升人防教育的效果,使人防教育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四、切实加强领导

开展人防教育是事关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各有关部门和教育实施单位要居安思危,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从维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政治高度,通力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要强化督促检查,分级指导,切实促进人防教育工作的落实。

本通知自2025年1月19日起实施。2019年12月19日公布的《关于加强人民防空教育工作的通知》(鲁防发〔2019〕9号)同时废止。


山东省国防动员办公室  中国共产党山东省委员会宣传部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司法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山东省广播电视局

2024 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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