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1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省人防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按照“严、真、细、实、快”的要求,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主任陈飞同志为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方位指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常抓不懈,有力地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们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持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规范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定,调整完善了省人防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了职责任务。2021年,我办制定修订规范性文件1件,即《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加强重要经济目标防护管理的意见》(鲁防发〔2021〕1号),已在网站公布,并同步通过问答、文字+图片的形式进行了解读。2021年全年,省人防办门户网站总访问量超过22万次,信息发布997条,回复领导信箱67条,收到网民留言咨询162件,全部按要求及时给与回复;“山东人防”微博发布信息280条,关注量4903人;“山东人民防空”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71条,订阅数3542人。2021年省人防办召开的3次主任办公会,全部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制定的公开属性为主动公开的政策性文件也同步发布了政策解读。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省人防办2021年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2件,全部按时认真办结。一是申请告知省内具备人防工程建设监理资质企业名录。我们通过《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鲁防公开告〔2021〕1号)给予申请人详细的答复。二是申请公开我办2021年度工作计划,因该计划部分内容涉密,经脱密处理后通过《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鲁防公开告〔2021〕2号)告知了当事人。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省人防办注重加强对政府信息内容、质量和涉密情况的审核把关,严格落实相关制度,制定了《山东省人防办网站信息发布审核表》,确保发布的每条信息都保质保量。同时,加强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整治,废止了《关于印发〈山东省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鲁防发〔2017〕9号),并根据规范文件清理废止工作情况,发布了《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33件,均在网站进行了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省人防办注重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安排专人负责平台的维护管理和运营工作,定期完善栏目设置,实时更新发布信息内容。目前,有“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官方网站、“山东人民防空”官方微博和“山东人防”微信公众号三个信息公开平台,并在网站首页设置了微信公众号和官方微博二维码链接,用户可随时扫码关注,通过这些平台很好地宣传了人防工作,提高了群众对人防工作的认识和了解。

(五)监督保障情况。2021年,省人防办制定并印发了《2021年省人防办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和《2021年省人防办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计划》,组织相关人员认真传达学习了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针对任务要求进行了工作分解,明确落实单位,责任到人。根据工作需要,重新调整完善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的责任分工。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办机关年度绩效考核内容,极大地促进了工作的开展。全年共组织政务公开工作培训2次,有效提高了相关人员的业务能力。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3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省人防办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积极探索、主动作为,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研究还不够深入,缺乏针对性和长效性;二是针对社会发展和形式任务需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政策解读的内容、形式还有待进一步丰富完善。

今后,我们将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研究,采取外出调研和请专家授课等形式加大对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二是充分结合社会发展和形式任务需要,开拓思维、创新发展,努力使我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的台阶。三是进一步完善门户网站栏目设置,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省人防办2021年度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省人防办能够认真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将此内容纳入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内容,根据要点内容进行详细的分工,明确责任部门和具体负责人,并以此为抓手指导全年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

3.落实人大代表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和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以来,我办收到省人大代表建议2件,未收到政协提案。两件建议分别由省住建厅和省教育厅主办,我办为会办单位。两件建议均按要求认真办理并及时给予明确答复,同时,将办理结果在官方网站进行发布。

4.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我们积极与省电视台、大众网等新闻媒体合作,将新闻媒体和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有效融合。与省广播电视台合作制作播出了6期《齐鲁人防行》、12期《人民防空在线》,开展网上人防知识竞赛,参赛人数达10万余人次。闪电新闻客户端编发稿件196条,齐鲁网、大众网、新华网、人民网推送稿件108条。充分拓展政务公开和人防相关工作的宣传渠道,有效提高了政务公开的透明度和人防工作宣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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